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倒數第二天的單車旅行,有點無言,行李上了車,就默默地往北移動了。






根據旅遊導覽上寫著,路邊會有一家專賣野味料裡的店。但是騎了兩個小時多,就是沒看到什麼鬼店,終於在穿過一片樹林後,看到了那家野味小店。也不知道老闆是哪根筋不對,就在店門口掛上了超大隻的沙蠅(sandfly,之前有提到,這是西岸最可怕的生物,無孔不入)






所謂的野味,就是生物,possum,負鼠。當年由歐洲移民引進來想要發展負鼠的毛皮,但是似乎成效不彰,後來卻造成了負鼠的大量繁殖,以及對原生植物的傷害,所以在紐西蘭當地它也是被列為有害生物。而且因為它是夜行性動物,所以每當夜晚出來覓食,很容易就慘死在輪下,當地也叫它是「road kill」。
而這家店老闆靈機一動,也就養殖了一些負鼠當成了他店裡的招牌,老闆有句話是這樣說的「you kill them, we grilled them」(你殺它們,我們烤它們),也因此聲名大噪,很多往來的遊客都會停一下嚐鮮。








當然我也不例外,凡事都要嘗試,因此也來了一塊possum pie。吃起來的感覺像是雞肉,纖維很粗,不過口感卻很嫩,味道上好像有股腥味,但我個人解讀是香料所調味出來的,不然想到possum那醜樣子,又連結到嘴裡的腥味,真的令人很令人作噁。


後來,在店裡遇到了一個來自新加坡的大叔,他算是半個紐西蘭人,退休後就獨自一個人騎了車環島旅行去了。他的英文很不賴,而且還帶了一檯功能強大的GPS,因此我看他也是旅行得輕鬆自在。


大叔建議我有機會可以去中南半島單車旅行,從新加坡出發一路向北最後到越南,聽起來還挺酷的,但是總覺得治安不是很好咧。告別了大叔,也過了中午時間,看看時間也該趕路了,畢竟前方還有一座四百多公尺高的小山要爬咧…




滑下了山,也開始看到左側的海,似乎有好幾天都沒看到海的藍色,而久久見一次真有些的陌生與好感。


趕在傍晚前,就抵達了今天的住宿點,Ross。這就是個小鎮咧,曾經在百年前也是個淘金的熱門聖地,居民和外來客一度讓它活絡了起來,但是金礦終有淘盡的一天,人走了燈也滅了,剩下了逐漸蒼老的面容與等待。就像是洗盡鉛華的徐娘,縱使是半老,但也還殘留著些許的風華。






晚上找了家便宜的旅館就住下了,而正合我意的是,旅館旁就是一家酒吧。趁著晚餐前的空檔,點了一杯啤酒,享受小鎮生活的優閒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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